橫琴打造新樣本,「軟聯通」便利人才跨國執業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下稱合作區)肩負豐富「一國兩制」實踐新示範重要使命。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明確提出「允許具有澳門等境外執業資格的金融、建築、規劃、設計等領域專業人才,在符合行業監管要求條件下,經備案後在合作區提供服務,其境外從業經歷可視同境內從業經歷。支持在合作區採取便利措施,鼓勵具有澳門等境外資格的醫療領域專業人才依法取得境內執業資格”,這為合作區以推動對澳規則銜接探索打造專業人才跨國便利執業“新樣本”,加速建設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新家園提供有利支撐。
以推動跨國執業資格認可
解決專業人才「進入」問題
合作區以促進人才跨國執業為導向,不斷推動對澳職業資格認可,逐步探索出「經濟特區立法權立法+合作區出台規範性文件」方式,實現「源頭立法+落地執行」破解澳門專業人才在橫琴「准入」執業問題。
自2019年以來,珠海市人大常委會先後運用特區立法權,根據授權對法律、行政法規作變通規定方式,為橫琴「量身定制」《珠海經濟特區港澳旅遊從業人員在橫琴新區執業規定》《珠海經濟特區橫琴新區港澳建築及相關工程諮詢企業資質及專業人士執業資格認可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醫療人員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業管理規定》等法規,從立法“源頭”打通澳門專業人才在橫琴跨國執業的「進入」路徑。
此外,為保障跨國執業的可操作性,合作區執委會積極發揮立法主觀能動性,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通過制定出台《澳門、香港規劃專業機構及專業人士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業備案辦法(試行)》《澳門特別行政區醫療人員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業註冊管理辦法》《澳門特別行政區藥學技術人員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藥品零售單位執業備案辦法》等規範性文件,透過備案製或發放執業證書等手段,對澳門具有相應資格專業人士作單向認可,讓相關專業人士能夠根據其在澳門註冊範疇和業績備註的範圍內在橫琴提供服務,有效破解了過往政策“大門開小門不開”的情況,拆除了跨境執業的“硬門檻”,讓更多優秀的澳門專業人才邁出在合作區便利執業第一步。
以抓好崗前培訓及監管服務
解決跨境執業「準營」問題
在解決好跨國執業「進入」問題後,合作區圍繞著如何讓澳門專業人才更好地開展業務、適應內地市場需求,從事前、事中、事後三個維度開展工作。
☞崗前訓練方面
透過開展“港澳旅遊從業人員在合作區執業年度職前培訓”和“澳門藥學技術人員在合作區執業崗前培訓”,幫助相關專業人士更好認知琴澳兩地的政策、法律與市場異同,以及相關執業操守和行為準則,在順利通過崗前考核後方可獲得備案執業。
☞繼續教育方面
合作區設立“琴澳醫療衛生培訓基地”,面向澳門衛生領域專業人士開展臨床西醫、中醫等多領域的理論、操作培訓課程和交流活動。目前,該培訓基地已成功獲得澳門持續專業發展活動(CPD)認可,澳門醫療人員參與基地培訓可納入相應類別的CPD學分計算。
☞信用監管方面
合作區將工程領域的港澳企業和港澳專業人士從業情況列入合作區信用資訊系統,對出現違法違規的行為主體,除取消或撤銷備案外,還將其違法違規資訊知會香港發展局、香港屋宇署、澳門土地工務局及相關註冊管理局及學會。
以推出政策營造良好環境
解決跨境執業「發展」問題
在解決好跨國執業「准入」和「準營」基礎上,合作區也制定出台專項政策,鼓勵更多的澳門專業人才到合作區跨境執業發展。
☞旅遊服務領域
推出《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文旅產業發展扶持辦法》支持港澳導遊在合作區執業,對取得合作區旅遊從業人員專用證件,以及年度內帶團滿一定天數的港澳導遊及領隊給予獎勵。
☞會展服務領域
推出《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會展產業發展扶持辦法》支持澳門會展人才在合作區發展,對與合作區會展企業具有關聯關係的澳門會展企業全職員工參加會展相關培訓課程的,在獲得相關資質證書或課程證書後,可依實際繳納培訓費用的50%給予補助。
☞法律服務領域
推出《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法律服務業扶持辦法》支持港澳律師事務所在合作區發展,對港澳律師事務所與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組建的兩地或三地聯營律師事務所落戶合作區給予最高200萬元落腳獎勵。
截至目前,已開展900名港澳導遊及領隊的旅遊從業人員的崗前培訓,各領域的境外專業人士獲跨境執業資格已經超過1200名。
下一步,合作區將進一步加強與澳門特區政府的溝通協作,積極探索拓展更多範疇的專業資格人士在合作區直接提供服務,不斷拓寬跨境執業範圍,在破除「准入門檻」的基礎上,更重視展業層面的微觀障礙,進一步深化便利化舉措,助推粵澳兩地技術標準、品質標準、服務標準等重點領域逐步銜接,讓人才要素更加便捷流動,鼓勵更多澳門專業人才紮根橫琴,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資料來源: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法律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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