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關注:優化噪音管制制度,建立多元共融的安居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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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現行《預防及控制環境噪音》法律,主要針對夜間生活噪音、建築工程及商業活動作出規範。根據過往統計,政府每年接獲的噪音投訴,多集中於夜間生活噪音與建築工程聲,反映現行制度的執法重點仍以夜間時段為主。然而,單從投訴數據,未必能全面反映居民在日間所承受的噪音滋擾,亦難以準確呈現整體問題規模。
澳門作為一個高度密集且近乎24小時運作的城市,不少行業採取輪班制度,居民作息呈現多元化。對部分夜班工作者而言,日間同樣是休息時間,但現時法律對日間生活噪音的關注相對不足。此外,舊區樓宇密集、樓層較低且隔音條件有限,聲音容易在建築之間傳播與放大。此外,不同文化背景及作息習慣之間的差異,節假日及夜間出現聚集活動的情況較為普遍,加上語言溝通障礙,亦增加了鄰里之間自行協調的難度,使問題更容易累積。

現行制度主要依賴投訴與現場取證,但生活噪音具突發性與短暫性,往往難以及時記錄與量化,舉證不易,令不少實際滋擾未能有效處理,進一步削弱執法的實際效力。這亦反映現行制度仍以「事後投訴與執法」為主,對於生活噪音這類日常性、分散性的問題,處理能力存在一定局限。
針對持續的噪音情況,現行噪音法可研究適度提前管制時間,並針對持續性、影響較大的日間噪音設立清晰的介入標準,以更貼近不同群體的作息需要。同時,加強多語言宣導,透過社交媒體及公共空間,向不同族群清晰傳遞相關規範,減少因資訊不足而產生的違規行為。
在澳門高度密集與多元文化共存的環境下,生活噪音難以完全消除,但可透過優化制度設計、完善日常規範,以及加強預防與溝通協調機制,或許能在社區活動與居民生活質素之間取得平衡。

